化學測試

概述
加州65號提案即《1986年飲用水 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1986年11月頒發,其宗旨是保護美國加州居民及該州的飲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導致癌癥、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發育 危害的物質,并在產品出現該類物質時如實通知居民。加州65管控物質清單由OEHHA出臺并每季度更新,首次出版于1987年。產品銷往加州,須符合加州65法令。
清單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更新;
目前960多種化學物質進入該物質清單.
哪些消費品曾經歷訴訟?
針對制造商和零售商興起的訴訟,牽涉廣泛的消費品范疇,包括:
? 耳機
? 相機
? 音響
? 玩具
? 陶瓷餐具
? 水晶制品
? 修正液
? 室外裝飾玻璃制品
? 紡織品
? 珠寶首飾
? 鉛制釣具
? 指甲油
? 牙科填充物
? PVC電腦周邊設備
? PVC電工膠帶
? PVC光纖纜線
? PVC午餐盒
? 油漆

限值標準
加州65管控和評估具體產品是否含有有毒物質是根據類似產品的訴訟案例(court case)情況來判斷的的。針對一種產品并不建議將清單上960多種化學物質一一測試,因為一個產品幾乎不可能包含清單所列的所有化學物質。具體產品管控的化學物質種類和限值要求需要以類似產品案例的最新判定為依據,比如某公司因產品的某部件含鉛被起訴后敗訴,法庭上會宣判一個限值,則這一個限值將作為以后這一類產品部件鉛含量的限值。
針對不同產品,不同材料,管控的化學物質不同,限值要求也不同。
加州65提案部分案例要求如下表。
項目 | 覆蓋產品 | 物質 | 限值要求 |
1 | 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 | 鉛 |
油漆和涂層材料≤90ppm PVC 材料, 嬰兒圍嘴≤200ppm 其它材料≤600ppm |
鄰苯 | DEHP, DBP,BBP,DIDP和DnHP分別小于0.1% | ||
2 | 兒童珠寶 | 鎘 | ≤300ppm |
3 | 時尚飾品 (服裝類如手套和帽子,包的掛飾和拉鏈,皮帶,化妝箱包,行李包和ID包,雜志或通訊簿的封皮,移動電子設備封皮,眼鏡盒,鞋類,手提包、錢包、硬幣錢包、皮夾,珠寶,鑰匙扣鏈,) | 鉛 |
油漆和涂層材料≤90ppm 皮革≤300ppm PVC 材料≤200ppm 其它材料≤300ppm |
鄰苯 | DEHP, DBP和BBP分別小于0.1% | ||
4 | 耳機線 | 鄰苯 |
BBP, DBP, DEHP,DIDP, DINP,DNHP分別小于0.01% |
標示警告
法案規定,禁止任何人在經營過程中,在未先對產品所含加州已知的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質提出警示的情況下,讓使用者暴露在這些有害物質中。任何公司規模超過10人或者產品銷售至加州的公司,必須在含已獲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的產品上加貼清晰、合理的警告標簽。此警告必須清晰地讓民眾知道此化學物質具有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讓消費者在得知產品所含的化學物質信息之后,自主決定是否購買該產品。
警告可以采用多種形式,直接置于產品標簽上,或采用在工作場所張貼標記、零售商店或分發通知單、在報刊刊印等方式標示。一旦某一化學品被列入清單后,企業將必須在12個月內完成警告的執行。
含有已知可致癌物質的消費品,在加州銷售的任何會釋放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學物質的商品上,須附上:
"WARNING:This product contains a chemical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cancer."
(警告:本產品含有加州當地已知可致癌的化學物質)的警告字句。
含有已知可損害生殖系統的化學物質,則須附上:
"WARNING:This product can expose you to a chemical [or chemicals]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cancer and birth defects or other reproductive harm. "
(警告:本產品含有加州當地已知可導致生殖系統受損的化學物質)的警告字句。
加州環境保護署(Cal/EPA)管轄下的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負責加州65提案的執行、更新和出版化學物質列表以及開發物質等級數字指南(可致癌物質的NSRL和具生殖毒性化學物質的MADL),企業可以通過以上文件,獲知哪些物質需要警告標簽,哪些化學物質被禁止釋放到飲用水源中。